《笑傲江湖》正面描写了两场灭门。
第一场,是林平之全家,第二场,是刘正风全家。前者是无力还手,任人宰割,后者是尽心竭智,终难幸免。
对于刘正风的惨剧,读者心中可能会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他的师兄莫大先生不出手相帮?
为什么莫大先生没有来呢?因为,金庸绝对不能让他来。
为什么刘正风这么惨?因为,金庸就是特意让他这么惨。
这要从书名“笑傲江湖”说起。明明是黑沉沉、乌漆漆一片,又是灭门,又是自宫,又是火并,又是污蔑,又是武功尽废,又是逐出门派,为何书名好像这么轻松潇洒?
江湖者何物?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本书的江湖,暗流汹涌,欲海扬波。
这里,有意中人移情别恋、朋友反目、师徒决裂种种不如意事,有杀徒、杀友、杀同门、杀无辜之人种种恶行,江湖之凶险,令人望而生畏。
如此江湖,如何笑傲?何人可以笑傲?须得是有胸怀、有胆力、有担当、有操守之人,不从人,不屈己之人。如此人物,舍令狐冲其谁?
而笑傲之前,就是要将江湖的惨酷写到极致。
第六回《洗手》,就惨酷之极。也可以说,此回是《笑傲江湖》最重要的回目之一。
刀剑借着道德的名义,砍向了刘正风和他的家人。刘正风为人正直宽和,精明强干,人缘极好,也无争心。只因与日月教曲洋结成至交好友,所以为世人所不容。
且看第六回所写,有胁迫,有挟持,有威逼断绝关系,也有宁死不屈、至死不辱、同生共死、肝胆相照。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但高尚未必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此章最让人震动的,还不是嵩山派的滔天之恶,而是嵩山派行恶时众人的反应。
恒山派欲说句公道话,但力不能敌;泰山派站在所谓道义的一边,任由杀戮进行。华山派岳不群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而其他在场者,大多以刘正风与曲洋结交一事,在心中先判了他的死刑,做了惨剧的帮凶。
刘正风曲洋之相知,光风霁月,但无人理解,正邪之际,他们身上只有标签和被揣度。何者为善?何者为恶?该被审判的,是刘正风,是日月教,还是剑上沾满鲜血的嵩山派,抑或是千百年来未改其麻木的看客们?
所以,金庸就是要让刘正风孤掌难鸣,就是要让刘正风悲惨收场。而且,在此之前,他还把刘正风及其弟子都描写得极正面。
先看刘正风的弟子:
便在此时,街头有两个人张着油纸雨伞,提着灯笼,快步奔来,叫道:“这位是恒山派的神尼么?”定逸道:“不敢,恒山定逸在此。尊驾是谁?”那二人奔到临近,只见他们手中所提灯笼上都写着“刘府”两个红字。当先一人道:“晚辈奉敝业师之命,邀请定逸师伯和众位师姊,同到敝处奉斋。晚辈未得众位来到衡山的讯息,不曾出城远迎,恕罪,恕罪!”说着便躬身行礼。向大年向着梁发等道:“这几位是?”梁发道:“在下华山派梁发。”向大年欢然道:“原来是华山派梁三哥,久慕英名,请各位同到敝舍。我师父嘱咐我们到处迎接各路英雄好汉,实因来的人多,简慢之极,得罪了朋友。各位请罢。”
明写刘正风之徒,暗写刘正风。其徒为人谦和、见识广博、言语有礼,举动有节,徒儿如此,师父又怎会是平庸之辈!
可惜,一日之内,便将伏尸庭中,流血五步。先展现其卓尔不群,再彻底摧毁,悲剧题中之义。
后来,刘正风金盆洗手会上,一人独当嵩山派十四高手:
刘正风宛如没听到费彬的说话,神色木然,缓缓坐下,右手提起酒壶,斟了一杯,举杯就唇,慢慢喝了下去。群雄见他绸衫衣袖笔直下垂,不起半分波动,足见他定力奇高,在这紧急关头居然仍能丝毫不动声色,那是胆色与武功两者俱臻上乘,方克如此,两者缺一不可,各人无不暗暗佩服。
嵩山派初至,刘正风惊慌失色,微微颤抖。大幕揭开,他反而如此镇定,是因为怀了必死之心,意欲一博。抖与不抖的对比,是大家手笔。
可惜,虽然刘正风武功高强,智勇双全,突出奇招制住了嵩山派之人,余人却使出了挟持他家人弟子的黑招,最终血洗刘氏满门。
此处,嵩山派固然小人,华山派泰山派也是小人。恶人行凶,看客帮凶之罪,从某种程度上说不减主凶。
所以,回到题目,在这场惨剧中,恒山三定是不敌而走,未丧其节(虽然让人气沮),而莫大先生,还有令狐冲,是金庸特意不让他们在场。
因为,金庸需要写一场彻底的惨剧,来展现恶人可以假正义之名,犯下怎样的滔天罪行;
所以,他不能让莫大和令狐冲在场,他们二人如在场,如果袖手旁观,坐视不理,“人设“会崩,整本书都会崩——那就真成修罗场了。
他们二人在场,如果挺身而出,那么顶多是多死二人罢了。
但是莫大和令狐冲,此时决不能死,因为,他们就是浊世中不合作者,就是乌云的银边,就是这个修罗场的救赎。
而只有救赎存在,银边存在,这个江湖才值得笑傲。
因此,后来莫大在幽林杀费彬,还不让令狐冲说出去;令狐冲救恒山派,还扮作粗俗的武将,不想让恒山派诸人得知他身份。
所以,什么是笑傲江湖呢?不是让江湖中所有的人都争说我的名字、传颂我的故事,而是不管生死得失、有人无人,都守住我的本心,留住我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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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