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通报衡山县部分领导干部在换届时违规聚餐 [复制链接]

1#

8月19日,衡阳市委对衡山县部分领导干部在换届考察的敏感和关键时期违规聚餐,严重违反换届纪律一案作出严肃处理。

      

经查实,年6月21日,衡山县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姚宇旺,衡山县委常委、*法委书记王新国,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聂志文等领导干部在换届考察期间罔顾“九个严禁”,违背个人作出的承诺,违规聚餐,席间议论换届人事安排问题,严重违反换届纪律,造成不良*治影响,且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反了廉洁纪律。经衡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报请衡阳市委常委会同意,给予相关人员如下处理:

    

衡山县委常委、*法委书记王新国对此事件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内严重警告处分。

衡山县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姚宇旺对此事件负重要领导责任且涉嫌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免去其衡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职务;对其违纪问题继续审查,另案处理。

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聂志文对此事件负直接责任,给予其*内严重警告处分。

衡山县人民*府副县长、公安局长郭继放,衡山县人民法院院长胡家舜,参与此次违规聚餐,负重要领导责任,分别给予*内警告处分。

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衡山县纪委监察局对参与此次违规聚餐负重要责任的衡山县司法局局长沈雁中(非中共*员),给予行*警告处分。对协助组织并参与违规聚餐负重要责任的衡山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延会,给予*内警告处分。对其他违规参与聚餐的5名干部予以诫勉谈话。

这是个严肃的话题!

领导说了!

你们点个

日报哥的工资就涨五毛!

来源:衡阳反腐网

编辑:唐锦

更多新闻请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