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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湘办发[]38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府批准,年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客观公正、平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名,其中:医院招聘42名、医院招聘35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4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9名、乡镇卫生院招聘66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67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衡山县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衡山县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2)。高校毕业生指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术资格等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6.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策的人员;
7.有吸*史的人员;
8.在读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届高校毕业生除外);
9.法律、*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