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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华新实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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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管理,切实维护师生利益,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及原料公开采购实施方案(试行)》衡教通号及衡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经学校*支部研究决定对衡阳市华新实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三、标项四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衡阳市华新实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三、标项四第二次

招标采购编号:HXSY---1

服务期:合作服务期一年,合同一学期一签。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1)标项三:粮油主食类(大米、食用油、米粉、面粉类、干货、调味品),概算:万元/年;

(2)标项四:学生饮用奶。概算:50万元/年。

以上仅为学校概算,最终金额以实际配送结算为准,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采购,配送所有食材的品牌、规格和型号必须征得招标单位同意,严禁配送衡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并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配送到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衡阳市区内具有配送场地。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食品、卫生和安全标准。其中投标项三还必须提供米粉类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项目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的授权证书或具有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的授权证书的总代理授权的经销商,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标牌,产品包装上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标识。

2.3、本次采购项目分两个标项进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人可以投本项目一个或两个标项,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项。每个标项先按各投标人的总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当各标项总分最高的投标人均为不同的供应商时,即各标项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为各标项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前面的标项中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面的标项中总分也最高时,后面的标项只能取总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年9月21日~年9月25日,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

3.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及方式: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长丰大道汇景花园2栋1单元室)现场获取。

3.3、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已获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企业,视同为执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获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企业,视同为执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资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5)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6)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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