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年全市小学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公办小学招生坚持“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各县区教育局要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根据适龄儿童数量以及学校招生规模,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民办小学可面向社会自主招生,但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
了解不同计划类别的有关招生*策,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