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严厉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指示批示精神,严厉打击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对衡山籍中缅边境非法出境人员、境外从事网络违法犯罪人员、目前滞留缅北人员(以下统称“滞留缅北人员”)发布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衡山籍是指以衡山县作为户籍地的人员。
二、目前仍然滞留缅北的衡山籍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年6月30日前要全部回国,并在回国前3日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或乡镇报备,主动回国并提前报备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三、严禁私自闯关偷渡回国,对于未提前报备又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回国的人员,将依法顶格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四、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仍滞留在缅北地区的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主动回国,争取从宽处理。凡在6月30日之后无法提供正当理由或工作证明,拒不接受*委*府、公安机关劝返仍然滞留境外人员,不通过合法渠道回国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并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一律对不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投案的滞留缅北人员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处理到位。
2、一律严控办理通信业务及银行业务,将滞留缅北人员名下所有的手机卡全部关停并暂停银行的非柜面业务功能,对第三方支付如